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理我校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稳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策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学校各科室、各系部、各班级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加强合作、处置有力。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发生在我校园内外由学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师生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集体上访、闹事、游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群体性事件;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件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焦作工贸职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徐亚东 吕全建
副组长:李明霞 廖俊琪 王 刚 侯继红赵科宁
阮国鸿王 慧 吴锦标 史娇娇 闫玉杰
成 员:贾传宁 韩红光 张建政赵冰洋 李 亮
陈海军张庆功 丁 波 白明珠杨伟利
曹小伟 连贞强 卢 佳各二级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析、判断事件成因,确定应急防治和救护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故发生地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迅速组织参加救援;向市教体局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处理其它有关突发事件的重要工作。
办公室职责: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由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二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三是及时向市教体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四是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现场指挥长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也可根据事故类别指派副组长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部门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职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执行组长的决策、指令和命令,指挥现场处理,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调配现场处理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由各科室人员负责组织。
警戒维护组职责: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离开事发现场等。(保卫处、学生处负责)
紧急抢救组职责:开展现场施救。(教务处负责)
信息联络组职责: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院办负责)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后勤处负责)
善后处理组职责: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党委办、董事办负责)
五、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特大突发事件。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指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市教体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
指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教体局共同参与处理,并且需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的突发事件。
(三)特大突发事件
指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出现人员死亡,需由市委、政府、教体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甚至需由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处理,按规定必须向焦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报告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六、应急处理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学校领导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按要求向相关上级部门进行报告。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突发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
如事件紧急,为做到处理及时,可先报第1项内容,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续报。
(二)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堂(课间)发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辅导员)应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伤情比较严重的,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并视情况送医院急救或通知120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前来搬运救治。情况严重的在开展救治同时,由辅导员向家长报告学生情况。
(2)事故发生后,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察看,向当事人或旁观者询问情况并记录留存。
(3)受伤学生办理有保险手续的,学生处应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并配合做好调查和赔偿工作。
(4)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的,带队领导和教师除应及时救护伤者外,还应及时联系公安部门、活动场地与交通工具等的提供者协同处理。
如果伤害事故是他人人为造成的,可能会涉及到法律或经济赔偿的,应当在救治人员同时报警处理。
2.发生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1)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后应立即呼叫附近教职工参与灭火救援;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工作人员听到呼叫后应立即赶往失火地点,在1分钟内组成第一灭火力量。其中:
a.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向值班室和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b.距起火点近的负责利用灭火器、消火栓进行灭火。
c.距安全通道或安全出口近的立即组织学生向安全地点疏散。
(2)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按照相应程序处置,确认火警后,迅速通知本单位专兼职消防队员向起火部位集结,并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
本单位专兼职消防队员(消防应急指挥部的成员)接到火警通知后,迅速向火场集结,在3分钟内组成第二灭火力量。
a.疏散组负责疏导学生,引导被困人员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撤离;
b.灭火组利用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备进行灭火;拉电闸、关煤气等容易进一步引起火灾的器件和物品。
c.抢救组携带抢险工具抢救周围受伤人员以及贵重物资;
d.警戒组赶赴各个安全出口处,开展现场警戒工作,设置隔离区,维护现场秩序。
(3)现场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由现场学院职务最高的领导任总指挥,统一指挥灭火、救援工作。
(4)如有伤者要及时拨打“120”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5)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6)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3.校园内发现可疑人员应急处理程序: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员,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卫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卫人员应当将其带入保卫处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员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员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校园内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或任何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5.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处理程序: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2)保卫值班人员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的,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的,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校领导、保卫处或辅导员等进行询问情况,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参与的外校学生,应与其就读学校联系。
(9)对参与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学校领导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体局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
7.发生传染性疾病的处理程序:
(1)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2)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传染病领导小组报告。
(3)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告: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上级卫生和管部门、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4)在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辅导员(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6)对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主管校长安排相关人员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消毒。与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7)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8)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9)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学生处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辅导员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10)主管校长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蝇、灭蟑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11)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寝室、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12)学生在家患疑似传染病的,辅导员需提醒家长及时带孩子去医院就诊,并将就诊检查结果通知辅导员。
学生病愈后,必须持医疗机构的痊愈证明书,先到校医室报到,经审核正常后方可进班上课。
8.发生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程序:
(1)在校园内如果出现师生食物中毒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校长汇报。积极协助医务人员开展抢救工作并妥善安置中毒病人。并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报告。如果怀疑他人投毒的,还要报公安机关。
(2)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并报请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到场采样检验。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待卫生部门或公安机关查明中毒原因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掉问题食物。
(3)对发现食物中毒症状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共同分析判断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根据中毒原因,做出现场消毒预防措施和对症治疗方案。
(4)当中毒师生送医救治安置好后,由学校后勤处结合卫生部门对中毒事件写出检验调查报告报学校校长。根据事件的性质由学校研究决定对涉事人员的处理。如果是人为投毒造成的,要报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依法处理。
9.学生醉酒后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醉酒是指学生饮酒后不省人事,或自己已经不能正常行走需被他人抬或架住行走的、或出现胡言乱语、情绪暴躁失控的;
(2)如果学生是在校外醉酒的,入校门时,保卫人员要将学生拦下,通知学生的辅导员到场,将学生及时送医进行醒酒治疗。等醒酒确保学生身体安全后方可返校。辅导员还要在第一时间将学生醉酒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家长能到医院陪同的最好,不能到医院陪同的,辅导员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学生在医院对醉酒学生进行照顾至酒醒。
(3)如果学生是在校内醉酒的,在进入宿舍时,宿舍值班人员要将学生拦下,并通知学生的辅导员到场,将学生及时送医进行醒酒治疗。如果是在校园内被发现的,发现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告,由保卫值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通知学生辅导员或所在院系领导到场配合送医醒酒治疗。由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学生醉酒情况。辅导员要安排好对醉酒学生的照顾人员。
(4)学生酒醒后,学生所在院系要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醉酒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10.在校学生失踪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1)发现学生失踪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学生所在学院的主要领导及保卫处、学生处报告,由学生的辅导员、保卫处、学生处联合对学生的去向进行确认,查找学生去向。
a、首先查找学生是否在学校建筑物或校园内其他地方;
b、向同学、教师或保卫人员等了解是否看到学生离开学校;
c、向学生家长、亲友、同学等了解学生的去向;
d、了解当日是否有外人来校探望过该学生;
e、了解学生最近在学习成绩、同学交往、经济负担、社会关系、精神状态或身体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f、搜索学校周边的游戏机房、网吧、台球厅、影院等场所,确认是否有该学生。
(2)如确定是失踪的及时向校长汇报。然后采取以下措施:
a、将学生失踪情况及时通知家长;
b、立即报警,请公安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寻找学生;
c、立即向教体局报告,由有关部门协调寻找失踪学生;
d、召集会议,通过失踪学生同班同学、同寝室同学、辅导员、任课教师、宿管员、班干部和家长等,了解失踪学生的思想和精神状况,出走时可能携带多少钱款,以及可能的去向。应当耐心细致地做了解学生去向的同学的思想工作,让他们说出实情。
(3)学校成立寻找失踪学生的专门小组,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生有可能去的地方寻找,并保持与警方和教体局的联系,应当安排人员值守电话,一天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
(4)失踪学生找到后,学校应当立即通知家长,并向公安局和教体局报告。
11.网络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程序:
(1)发现校园网或网页上出现有害信息或遭受黑客攻击,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办公室和公安局网警大队报告。
(2)学校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删除有害信息或修复,如技术力量不足,要及时报告市教体局办公室和沁阳市公安局网警大队。
12.校园政治安全应急处置程序:
(1)根据事件性质和相应分工,学校政治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接报后赶赴现场。
(2)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师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3)随时向上级报告事件发生发展动态,落实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
(4)按照学校突发性政治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安排,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部门对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维持现场秩序,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介入;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学工院长、辅导员等进入事件现场进行劝阻、疏导、教育;尽力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5)根据事件级别和相应预案要求落实其他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如果响应行动涉及对学生的处置、处理,必须把握时机、方式方法适当,必须坚持团结大多数、孤立极少数,必须避免激化矛盾,应当有助于事件的尽快平息。
(6)突发政治事件平息后,学校政治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事件的起因、性质、后果,研究并落实善后与恢复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学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应急处理工作,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交通工具、应急资金、设施、设备等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各项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突发事件发生或扩散的,要启动有错无为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