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毕业管理制度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审核管理办法与流程(试行)

 

为使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审核:

1.毕业前5个月,各教学单位要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网络课程学习及面授考勤、考试成绩、学费及其他费用、毕业信息图像采集(以下进行详细说明)并把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名单上交继续教育学院(名单须包含姓名、性别、专业、层次等项)。

2.网络课程学习及面授考勤、考试成绩参见《焦作工贸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费及其他费用的审核参照我校相关规定及有关协议执行。

3.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照片须与注册学历证书一同上网,并委托新华通讯社所属的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采集、制作工作,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

1)毕业信息图像采集工作尤为重要,学生在毕业前必须持有国家要求的标准毕业照片,否则无法毕业。各教学单位在接到继续教育学院下发的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通知后,应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位学员。

2)毕业照片印制后,毕业生应认真核对图像上的所有信息,如发现错误要及时勘误。否则,证书无法进行网上认证。

4.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教学点提供的注册名单,形成毕业生信息核对表,并以书面的形式分发给各教学点进行毕业信息校对,各单位发现错误要做出标记,作出详细更正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反馈到继续教育学院。

5.证明材料包括:姓名同音不同字或繁体字转为简体字的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更名者需要县市级公安局专用的改名手续;身份证号由15位升至18位或个别位错误的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出生日期不符或区划代码不符的需要县市级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证明中要说明改动情况及更改原因。

6.学生不得提前毕业,因故当年未能办理毕业者,可且只可保留学籍一年。

二、毕业生档案

1.每位毕业生在得到毕业证书的同时得到一份档案,档案袋内装有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成绩单、毕业生实习鉴定表,随毕业证书一同发放。

2.每位毕业生的学籍表务必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上交焦作工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存档。填写不规范者不予毕业存档,责任自负。

3.毕业当年3月份各教学点应把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毕业生实习鉴定表交到继续教育学院盖章,待领取毕业证书时一同取回。学籍表、面授课程试卷经学院审核后存档。

三、毕业证书管理及发放

(一)毕业证书管理要求

1.遵守国家教育部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统一印制及加强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努力维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的严肃性及社会信誉。

2.毕业证书的领取、管理与发放工作由焦作工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个步骤都要严格把关,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

3.凡在毕业证书管理过程中出现违纪现象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毕业证书管理岗位的职责

1.负责审查核对当年毕业生人数。

2.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三)毕业证书的办理和发放程序

1.每年毕业前打印毕业生名册和验印审批表,制作电子注册数据库,上报省教育厅。

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教育厅办理毕业证书审批备案。

3.毕业证书发放。组织填写“毕业证书发放签收单,做好发放记录工作。

4.毕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不能补发。遗失或损坏毕业证书者,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