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东校区一期项目”水土保持
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的要求,2026年1月20日,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主持召开了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东校区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进行了较全面、系统的治理,达到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案的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9.72%,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8.90%,表土保护率为97.33%,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44%,林草覆盖率为50.32%。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开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材料,公示时间为即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25日)。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建设单位: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马绍清 18236875657
附件1: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东校区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东校区一期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pdf
附件3: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东校区一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4: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东校区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