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工贸职业学院《部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已经学校研究审定。为认真总结各部门和个人在2024年度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根据修订后的考核文件精神,坚持分类考核、目标导向、注重实绩、客观公正,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现将我校2024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成员见附件1.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考核小组、职能部门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各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部门教职工个人的考核工作。教学单位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行政单位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组不少于3人。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二、考核安排
(一)部门考核
12月25日—27日:部门定量考核、汇总部门奖励积分;
12月28日—31日:定性考核;
定性考核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教学单位述职时间不超过6分钟,行政职能部门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以抽签方式确定每组的汇报顺序。各部门述职时要做到层次明晰、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切勿滥用套话虚话空话。
述职后,校党政领导、中层干部对述职人员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议打分。
(二)个人考核
12月25日—27日:教职工个人考核
各部门根据《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及行政处室出具的出勤、奖惩、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考核。
各部门于2024年12月27日前将部门评选方案、过程性材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推荐名单等材料上报至人事处。
(三)考核结果公示
2025年元月1日前,人事处汇总考核数据,将部门考核积分、排序,个人考核积分、排序,提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考核结果。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个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考核要求
1.学校纪委、监察室对年度考核全程监督。支持和鼓励全体职工参与监督。纪委、监察室受理考核期间发生的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收取贿赂、拉票串联等非组织活动的投诉。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圆满完成。各部门在组织年度个人考核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档次时,要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评定,公正、严肃、规范。
3.各部门对个人年度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听取反馈意见。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2024年10月1日以后,岗位调整和变动的人员,回原部门或者按照原来的岗位进行考核。
2、参加考核人员为2024年11月30日前在册的教职工。考核时间段:2024年元月-12月全年。
附:1.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部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3.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