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供稿: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关于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豫教资〔2020〕21号)精神,为全面准确掌握我省高校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情况,目前,在校生申贷工作已全面启动,请各院系积极组织有贷款需求的学生进行申请,同时组织好续贷学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当年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才可以申请贷款)。
  二、申请程序:
  1.各院系要本着关爱困难学生,为学生服务的原则,从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出发积极动员,广泛宣传,使学生充分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新的政策和贷款申办程序,切实做好本年度贷款的申请工作,充分满足贷款学生的需要。
        2.申请方法:各院系指导并帮助学生提出贷款申请。具体方法:由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点击“左上角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首次贷款的要先进行注册(注册密码切记要设自己熟悉的,方便以后使用,填写自己真实的信息,之后用自己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点击“贷款申请”——“申请(新增)”——选择“河南省2020年高校助学贷款项目”——认真填写表格内容——点击“确定”。注意学住费要填写准确,生活费为0。填写完毕后,点击“导出申请表”,并打印出《申请表》。《申请表》中资格审核单位审查意见一栏,无需盖章。学生最终需将《申请表》连同自己的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同上交辅导员。
        续贷学生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填写续贷声明(不得少于100字,需说明在校表现,家庭情况),只需将《申请表》上交辅导员,不需要交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 辅导员需对《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每个学生的材料装订在一起,院系盖章后交到学生处。装订顺序为《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4.在审核学生的贷款资格时除了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申请贷款。
   (1)受到学校警告及其以上纪律处分者;
   (2)日常表现差,经常有迟到、旷课等违反学校纪律现象者;
   (3)不能履行贷款合同,不正确使用贷款,且时常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教育活动者;
   (4)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坚持完成学业的。
  三、申请额度及要求:
  原则上只贷学费、住宿费,建档立卡户学生可以申请贷生活费。
  四、申请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8月24日——9月4日。
      上报《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时间为9月7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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