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清明节放假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全体同学们:
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假期时间:4月2日-4月6日),为确保学生安全,做好防盗、防火和防事故等工作,使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和谐假期,特提醒广大学生做好以下安全防范工作:
1. 服从学校安排,不提前离校,不逾期返校。
2. 各班班主任要做好学生返校思想工作,开学后统计好学生报到t况。
3. 假期外出或回家的同学,请注意关闭宿舍所有电器并拔下电器插头,关好门窗,妥善存放好现金、贵重物品等。
4. 所有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私自组织学生参加旅游活动。
5. 利用假期外出旅游或访友的学生,须报班主任备案,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6. 凡假期留校学生,需要到班主任处备案,留下相关信息。
7. 学生往返途中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不搭乘非法营运车辆,保管好个人财物,防止上当受骗。
8. 建议学生不要单独外出旅游,不到未开发的区域游玩,以免发生危险。
9. 参加祭扫活动时要遵守当地相关规定,不要把火种带入林区,在墓区内用火要小心谨慎,做到文明祭扫,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
10. 要提前做好清明节后返校的车票准备,务必按时返校,凡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1. 假期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和公寓的各项管理规定,在此期间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12. 宿舍内不留宿他人,注意宿舍防火、防盗,不使用明火、违章电器。
13. 放假期间留校住宿学生应加强自我防范、保护意识,要注意防范身边可能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学院,值班电话(5653082),同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