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生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21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供稿: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制作学生证P学生凭此证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根据国家政策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学生如实填写学生证相关信息,粘贴本人照片。加盖学院钢印有效。

在每学期初上交学生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生处盖章注册。

学生可凭学生证内页粘贴的火车票优惠卡享受火车票半价优惠。如有需要可在入学初申请购买火车票优惠卡7/张,并在每学年初上交学生证进行充磁,充磁一次打折4次。

学生证只证明持证人身份,应随身携带以备查用。

学生证应妥为保存,不得随意损坏。若有遗失,即时声明,并到学生申请补办,5/个。

学生转学、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将此证交回。

一人一证,不得转借、出租、转卖于他人。

学生证每学期经学院注册签章后,方为有效。

学生证在规定期限内有效。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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