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班级: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豫教资〔2017〕24号)最新文件通知,“为全面准确掌握我省高校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情况,目前,在校生申贷工作已全面启动,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学生在校的时间,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组织续贷学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并在6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对于逾期不申报的高校按无在校生申请贷款处理,以确保我省高校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完成“文件内容,我院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开始进行,为充分保证2017年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程序:
1.各学院要本着关爱困难学生,为学生服务的原则,从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出发积极动员,广泛宣传,使学生充分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新的政策和贷款申办程序,切实做好本年度贷款的申请工作,充分满足贷款学生的需要。
2.申请方法:各系部指导并帮助学生提出贷款申请。具体方法:由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点击“左上角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首次贷款的要先进行注册(注册的用户名原则上要使用14300+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号,密码切记要设自己熟悉的,方便以后使用,填写自己真实的信息,之后用自己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点击“贷款申请”——“申请(新增)”——选择“河南省2017年高校助学贷款项目”——认真填写表格内容——点击“确定”。注意学住费要填写准确,不清楚的请咨询辅导员。填写完毕后,点击“导出申请表”,并打印出《申请表》。《申请表》中资格审核单位审查意见一栏,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学生最终需将《申请表》连同自己的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同上交辅导员。续贷学生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填写续贷声明(不得少于100字,需说明在校表现,家庭情况),只需将《申请表》上交辅导员。
3. 辅导员需对《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每个学生的材料装订在一起,交到学生处。
4.在审核学生的贷款资格时除了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申请贷款。
(1)受到学校警告及其以上纪律处分者;
(2)学习成绩差,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不合格的;
(3)日常表现差,经常有迟到、旷课等违反学校纪律现象者;
(4)不能履行贷款合同,不正确使用贷款,且时常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教育活动者;
(5)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坚持完成学业的。
三、申请额度及要求:
最高不超过8000元,原则上只贷学费、住宿费。
四、申请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5月1日——6月1日。
上报《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时间为6月3日前。
未尽事宜另行安排。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