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品牌基地”,“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职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沁阳市科技创新研发人才培训基地。学院现有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建筑工程系、艺术系、信息工程系、学前教育系等五院四系,开设四十八个专业(方向)。
目前,学院在办学规模、基础设施、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方面均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力争在短期内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经济、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中原地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应用型本科大学。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个别紧缺专业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4.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2)具有本科院校讲师职称或三年及以上本科院校教学经验的人员;
(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优先条件(1)(2)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优先条件(3)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专任教师计划2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焦作工贸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携带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人事处(综合楼511室)报名。
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一)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试讲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按所报专业从焦作工贸职业学院现行教材中选取,现场准备时间为10分钟,讲授时间为20分钟。
(三)聘用
经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评审无异议的,进行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待遇优厚,面议。
七、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391-5282027(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目前,学院在办学规模、基础设施、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方面均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力争在短期内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经济、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中原地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应用型本科大学。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个别紧缺专业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4.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2)具有本科院校讲师职称或三年及以上本科院校教学经验的人员;
(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优先条件(1)(2)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优先条件(3)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专任教师计划2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焦作工贸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携带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人事处(综合楼511室)报名。
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一)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试讲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按所报专业从焦作工贸职业学院现行教材中选取,现场准备时间为10分钟,讲授时间为20分钟。
(三)聘用
经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评审无异议的,进行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待遇优厚,面议。
七、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391-5282027(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2020年9月17日
2020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