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异动包括转专业、转学、退学、休学、复学、保留学籍、留级、信息修改等。我校严格按照省厅相关规定和《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每学期由各院系报送学籍异动情况汇总表和学生申请表。
一、办理流程
1、学生到辅导员处领取异动申请表,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上交相关材料。 (申请表也可自行下载,见附件)
2、辅导员整理后交到学院学籍管理员。
3、学院学籍管理审核材料规范、齐全后,交由学工院长、院长审核签字、盖 章。
4、学院学籍管理员汇总材料统一上交学生处审核。
二、学籍异动需要准备材料具体要求
(一)转专业
正常情况下学生在录取专业进行学习,但根据学生自身情况以及兴趣和专长,可以申请转专业(附件1)。转专业时间为入学后一个月,具体时间按照学生处通知。过期将不再办理转专业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有下列情况不能申请转专业:
1.跨录取批次者;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者;
4.五年制一贯制,“3+2”分段制等跨阶段学习者;
5.通过普通“对口升学”考试入学跨学科转专业者;
6.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年级的学生。
7.在校期间有过转专业记录者。
8.在校期间有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行为者;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且尚未撤销者。
9.在校期间有不及格记录者,不能平级转专业。
10.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
(二)转学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申请转学。
学生转出办理程序:学生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同时,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须提交转入学校同意接受的证明材料的红头文件;
2.学生需提交转入学校的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最低成绩证明;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名册》(加盖公章);
4.因患病等身体原因申请转学的,须提供学校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因特殊困难转学的,须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休学、保留学籍、复学
(1)休学、保留学籍
学生原则上应在所学专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因患病、创业等原因需分阶段完成学业的可申请休学,学习年限一般延长两年。在校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可申请保留学籍,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下列情况的学生持相关手续,可到校申请休学(保留学籍)。需提交材料如下:
1、学籍异动表(附件1),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如下图
2、休学或是保留学籍的证明材料。
【1】因病需提供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时间超过六周的学生;(休学)
【2】 进行自主创业的学生,需提供本人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休学)
【3】因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休学)
【4】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学生,需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保留学籍)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4、父母同意其休学的同意书,且将父母身份证放到同意书上拍照。(参军入伍学生本条可不需要)如下图右
5、按期复学告知书签字(附件3)。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原因一定要具体、准确。
(2)休学原因

(3)保留学籍原因
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在校期间休学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休学、保留学籍学生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三天内离校,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不享受在校生权利。
(4)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前两周内应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附件2),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1、因病休学申请复学,需持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康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退伍复学的需持退伍证原件、复印件;经学校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原因休学复学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村或是区委会证明休学期间无违法乱纪现象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四)留级
(1)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应予以留级:
1、一学年有5门以上(含5门)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者或入学以来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课程达8门以上(含8门)的。
2、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办理暂缓注册超一年的。
3、自愿申请留级的。
(2)留级需提交材料如下:
1、学籍异动表(附件1),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2、学生手写具体留级申请(详细写明退学原因)。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4、父母同意其留级的同意书,且将父母身份证放到同意书上拍照。
学生在校期间留级不得超过两次。留级学生按新班收费标准交纳学费。学生在接到留级通知三日内到新班学习和生活,逾期一周不到新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退学
(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退学处理:
1、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
2、学年经补考后不合格的课程累计达到10门者。
3、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者(应征入伍等特殊情况除外)。
4、在同一年级里第二次留级者。
5、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四周内未申请复学或申请复学复查不合格者。
6、未经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7、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8、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9、自愿申请退学者。
10、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一旦做退学处理,不能恢复学籍。如学生对处理有异议可进行申诉。
(2)退学需提交材料如下:
1、学籍异动表(附件2),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在异动表左下角写清楚“我已知晓学籍注销后,学籍无法恢复”如下图左
2、学生手写具体退学申请(详细写明退学原因)。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4、父母同意其退学的同意书,且将父母身份证放到同意书上拍照。
5、院系提供的学生提出退学后院系做学生思想工作的记录。记录上辅导员、学工院长、院长分别签字,该学院章。
6、注销学籍告知书(附件5)
退学原因真实、具体。如下图:
六、修改信息
如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原因修改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的可提出修改学信网学籍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籍异动表(附件1),所在院系在申请上写清楚:该生经过严格资格复查,不存在违规入学、冒名顶替等行为。辅导员签字,学工院长,院长签字,盖章。
2、学生手写的变更申请,写清楚变更原因,需要学生本人和父母签字。
3、学生新身份证复印件。
4、新户口本复印件,修改姓名的要求新户口本原姓名需备注在“曾用名”一栏。
5、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修改证明(下图)公安部门提供修改信息的合法性证明及修改信息所需材料。提供办理公安部门的联系人,电话、地址,方便学校贺省厅发函核实。
6、变更民族的,同时需省辖市以上民族宗教部门出具证明。
需注意姓名和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不能同时修改。
三、如咨询学籍异动办理流程、材料、办理时限等问题或是对学院审核过程有疑问的请咨询学生处0391-5282017。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