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指南丨国家助学贷款篇

时间:2025-09-02浏览:10


亲爱的准大学生们

恭喜你们成为焦作工贸职业学院2025级新生!

在即将开启的校园旅程里

如果家庭经济方面有困扰

千万别愁 从入学到毕业

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

将为你们保驾护航

让你们毫无顾虑地奔赴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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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篇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贷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01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且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高助学贷款工作的学校;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02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03

首次贷款办理流程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向所在院系出示并提交申贷材料,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出示材料包括: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

提交材料包括: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续贷流程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向就读院系提交申贷材料,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出示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01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02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03

首次申请流程及申贷材料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提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持《受理证明》前往所在院系报到,等待学校通知提交回执。



续贷流程

线上办理: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

现场办理: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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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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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随意加入来源不明的群聊,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更不要透露重要的个人信息,以防上当受骗,如有其他疑问或不明事项,可向所在各学院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391—52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