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须知

时间:2024-11-25浏览:10


为了保障所有同学的人身安全,请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公寓楼消防安全规定:

一、学生公寓楼为无烟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吸烟或将存放各种烟类相关制品。

二、离开宿舍后,请务必关闭空调、关闭门窗、断开电源,防止因意外引发火灾。

三、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如:蜡烛、燃气炉、酒精炉、燃香、蚊香、打火机、火柴等)。


四、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暖气、电热毯、电熨斗、热得快、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电热杯等违规违禁电器或非国标电器设备)。

五、严禁在宿舍内或宿舍门口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保障宿舍内、楼道、楼门口各处消防通道畅通。

六、严禁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及平衡车、滑板车带进学生公寓,严禁将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蓄电池拆下带入学生公寓。

七、严禁私拉乱接接线板、网线、桌围等,防止因线路老化或超负荷用电引发火灾。

八、严禁在公寓楼楼道内摆放晾衣架或在各类桥架、管道上悬挂或晾晒物品,以免阻碍消防通道。

九、严禁私自更换、加装宿舍门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门锁,请务必第一时间将备用钥匙交予宿管老师保管),影响宿舍安全和管理。

十、严禁擅自挪用、破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如: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等。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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