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内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用开支的具有助学性质的资助资金。校内助学金由学校设立。根据我校《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
校内助学金分三档:一档1000元/人/学年;
二档800元/人/学年;
三档600元/人/学年。
评选名额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各学院在校生人数的2%比例将助学金名额分配到各院系,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专业、年级进行再次分配。
三、申请条件
我校全日制一年级学生,且经学校认定的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校内助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24-2025学年学生校内助学金评定工作将于11月11日到11月22日进行。
2、本次评选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评选。
3、11月11日—11月13日,以学院为单位,由学工院长、辅导员及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小组,对照条件,按照评选方案进行评定。
4、11月14日下午5:00前,各学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评定出校内助学金获得者,并将评比结果在班级张贴公示3天。
5、11月20日下午5:00前,各学院将评选学生名单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备案。并组织被评选为校内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河南省学生资助在线系统进行填报申请。各学院于11月22日前将《校内助学金申请表》(纸质每人1份、从河南省学生在线资助系统中导出)交到学生处。
6、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各学院建议名单,提请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将拟报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五、评定办法与要求
1、本次评定细则参照附件:国家助学金的评定量化积分细则进行评选。
六、限制条件
以下学生不得申请校内助学金:
①有吸烟酗酒、铺张浪费及其它把资助金用于非生活所需的不适当开支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
②因各种原因休学、退学、保留学籍、留校自费试读或在修时间超过规定年限者。
③对已获校内助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校将追缴已发助学金,并依据其情节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④其它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国家奖助学金和校内奖助学金的名单不能重复。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精心组织,严格要求,严把标准,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2、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知情权,通知内容务必宣传到人。辅导员应召开专门班会,认真宣讲相关资助政策,使学生深刻体会到学校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爱护。
3、各学院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要做到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评选过程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
4、各学院要提高校内助学金评选质量,如果各学院评选推荐的学生,经审核不符合要求,学校将直接取消,不再增补,名额将调整至评选质量高的学院。
5、各学院要充分利用评选工作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把评选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校内助学金评选的育人作用。
6、各学院组织被评选为校内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河南省学生资助在线系统进行填报申请。
六、组织机构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负责校内奖助学金的统筹领导、名额分配和监督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校内奖助学金的组织实施、资格审核、资料审查和评审工作。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校内奖助学金的组织实施、申请受理、资格审核、资料审查和评审等工作。
学生处
2024年11月10日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表 | |||||
学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粘贴一寸照片 |
院系 | 年级专业班级 | ||||
身份证号: | |||||
家 | 年家庭人均 | 主要收入来源 | |||
收入 | |||||
(元/年) | |||||
家庭住址 | |||||
联系方式 | |||||
家庭类型 | □孤儿 □单亲 □残疾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低保家庭 □建档立卡贫困户 □其他 | ||||
申 请 理 由 | 学生签字: | ||||
院系意见: 学校意见: 同意 同意 (公 章) (公 章) 辅导员签字: 学工办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