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的校风和学风,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学校设立: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
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学年。
评选名额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各学院大二在校生的1%比例将奖学金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专业、年级进行再次分配。
三、申请条件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校内奖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23-2024学年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将于11月11日到11月22日进行,仅2023级三年制学生、2020级五年制学生参加本次评选。
2、本次评选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各年级原则上按专业为单位进行评选。
3、11月11日—11月13日,以年级专业为单位,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和寝室长及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小组,对照条件,按照评选方案进行评定。
4、11月14日下午5:00前,各学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评定出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并将评比结果在班级张贴公示3天。
5、11月20日下午5:00前,各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备案。并组织被评选为校内奖学金的学生登录河南省学生资助在线系统进行填报申请。各学院于11月22日前将学生的《校内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每人1份、从河南省学生在线资助系统中导出)交到学生处。
6、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各学院建议名单,提请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将拟报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五、评定办法与要求
1、本次评定工作以学生在2023-2024学年德育考核为依据进行,德育积分在80分以上才可参评。评定细则参照附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量化积分细则进行评选。
2、学校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各等级奖学金评定根据以下计分规则进行:
(学生考试平均成绩的50%)+(德育积分的30%)+(荣誉积分的20%)=总排名成绩
根据总排名,由高到低进行推荐。
荣誉证书加分规则:
等级 分 值 级 别 | (技能大赛等) 一等奖 | (技能大赛等) 二等奖 | (技能大赛等) 三等奖 | (文明学生、三好学生等) 荣誉称号 | 学生 干部 |
国家级 | 15 | 12 | 10 | 12 | 12 |
省级 | 10 | 7 | 5 | 7 | 7 |
市级 | 7 | 5 | 3 | 5 | 5 |
校级 | 5 | 3 | 2 | 3 | 3 |
系级 | 3 | 2 | 1 | 2 | 2 |
3、奖学金评选比例
享受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学生人数占专业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1%、1%。
4、 参评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参评一等奖学金学生必须具备:学生学年德育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且学年末考试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
参评二等奖学金学生必须具备:学生学年德育考核成绩85分以上,且学年末考试平均成绩75分以上。
参评三等奖学金学生必须具备:学生学年德育考核成绩80分以上,且学年末考试平均成绩75分以上。
国家奖助学金和校内奖助学金的名单不能重复。
四、限制条件
以下学生不得申请校内奖学金:
①有吸烟酗酒、铺张浪费及其它把资助金用于非生活所需的不适当开支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
②因各种原因休学、退学、保留学籍、留校自费试读或在修时间超过规定年限者。
③对已获校内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校将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依据其情节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④其它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国家奖助学金和校内奖助学金的名单不能重复。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精心组织,严格要求,严把标准,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2、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知情权,通知内容务必宣传到人。辅导员应召开专门班会,认真宣讲相关资助政策,使学生深刻体会到学校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爱护。
3、各学院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要做到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评选过程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
4、各学院要提高校内奖学金评选质量,如果各学院评选推荐的学生,经审核不符合要求,学校将直接取消,不再增补,名额将调整至评选质量高的学院。
5、各学院要充分利用评选工作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把评选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校内奖学金评选的育人作用。
6、各学院组织被评选为校内奖学金的学生登录河南省学生资助在线系统进行填报申请。
六、组织机构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负责校内奖助学金的统筹领导、名额分配和监督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校内奖助学金的组织实施、资格审核、资料审查和评审工作。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校内奖助学金的组织实施、申请受理、资格审核、资料审查和评审等工作。
学生处
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