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的通知

发布者:赵科宁发布时间:2024-09-07浏览次数:16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为维护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服务学生健康成才,推动我校高等教育事业有序发展,严格学籍管理,杜绝舞弊及冒名顶替行为,确保新生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依法治校”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做好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和联合工作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组  长:徐亚东  吕全建

副组长:李明霞  廖俊琪  王  刚  李庆超  李茂山  

阮国鸿  杨昌辉  吉世甫  王  慧  吴锦标  

史娇娇  闫玉杰

成  员:贾传宁  韩红光  张建政  赵科宁  李  亮  

陈海军  朱庆祝  张庆功  丁  波  牛学周

白明珠  杨伟利  杨  欣  连贞强  谢金枝  

卢  佳各二级学院院长学工院长

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学校教务、学生、招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各学院党委、行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建立健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体制机制,成立本学院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明确审查人员,细化任务分工。审查工作党办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二、复查对象

2024全体入学大专新生。

三、复查时间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间贯穿整个大学期间。集中复查时间从新生入学报到起至20241129日。

四、复查要求

   (一)严格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

在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工作专班统一安排下,建立审查人员、 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工作机制各二级学院也要建立审查人员、学工院长、院长“三级审签”工作机制,从而保证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公平性。

各学院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并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像比对”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逐一严格比对。

各学院要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照片,公开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786,69691790,监督举报邮箱:xsc@haed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14天。对审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对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学生,入学时要纳入新生报到资格审查范围。

(二)严格新生入学后复查

学校教务、学生、招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考生入场照片、答卷笔迹图像和入学报到信息等进行复查,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要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要组织文化课测试,并对艺术体育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对于延期报到的新生进行重点复查,对在校期间提出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学生,各学院、各部门应进一步复核,严格把关。

所有参与复查学生和教师签署承诺书,参与审查教师承诺在审查过程中秉承公开、公正、公平,无徇私舞弊现象。参与审查学生承诺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复印件与原件完全相符。本人承诺无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现象。

复查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

1、录取资格复查

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进行审查。

2、档案信息复查

各学院根据国家规定对学生档案信息进行复查。

1档案核查。要确认新生是否有纸质档案、材料是否完整,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志愿表、考生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

2)信息对照。组织学生填写《入学登记表》和《学籍登记表》,根据学生填写情况,对学生考生电子档案、考生入场照片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照片、答卷笔迹图像和入学报到信息等进行比对。

3)身心健康核查。根据学生处统一安排组织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并将形成复查结果存档。

4)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核查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少数民族享受加分的学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其他加分情况,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3文化课专业

教务处统一组织文化课测试,并对艺术体育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复查结果及处理

严格学生复查结果的处理。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存疑信息。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及其他复查存疑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查实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高校应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中应当做到工作留痕、有据有证、程序正当。

五、认真总结,及时提交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报告

学校教务、学生、招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各学院要按照要求认真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并形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1)部门、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名单。(2)部门、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的组织过程、开展情况,对于复查中发现疑问的学生个人情况进行详细准确说明,包括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生源地、可疑原因等,并注明学院处理意见。(3)报告要经部门、学院主管领导和审查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或学院公章。工作总结报告要在1115日前提交学生处。

学校在相关部门、各学院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报告,并按要求提交教育厅备案。

六、强化监督和追责处置,全力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学校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覆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程序和办法,完善工作责任、责任追究和投诉处理机制。学校教务、学生、招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及各学院密切配合,加强对新生入学报到、复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投诉的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强化复查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抓好工作落实。对复查和注册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倒查追责。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省教育厅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虚假注册学生学籍信息以及为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办理新生报到入学手续等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遏制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中违规行为的发生。

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投诉联系方式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391-5282017

举报举报邮箱:jzgmxsc@126.com

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786,69691790

监督举报邮箱:xsc@hade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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