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关于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考核要求,集中开展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2024年11月23日晚上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召开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建筑工程学院各级各班团支部团支书,学习智慧团建对标定级,总结共青团工作。
一、对象: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含毕业生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定级标准:
5 星级(≥90 分),4 星级(80—89 分),3 星级(70—79 分), 2 星级(60—69 分),60 分以下不予定级。
5 星及 4 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3 星和 2 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三、工作步骤:
1.团支部对标自评。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2.基层团委复核认定。各学院团委(总支)、附属中学团委结合下级团组织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基层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要求其再次自评并提交上级团委复核。被列为重点整顿团支部的,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1.掌握有关操作。“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对标定级功能已上线,请各学院团委(总支)、附属中学团委以及各团支部认真学习《“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作指南》,并安排专人按照通知要求、操作手册及时依托系统开展对标定级工作。
2.对标抓好落实。12月27日前,各团支部完成自检并及时提交学院团委(总支)审核。12月27日前,各学院团委(总支)、附属中学团委对照标准完成对各团支部自评结果的复核认定;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要求其再次进行自评和提交复核。12月30日前,要求重点整顿支部完成整改,并再次完成自评、提交上级团委复核;未完成的,将列入第二年继续整顿对象。
3.做好督导核查。校团委将按照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对各学院团委(总支)、附属中学团委对标定级和整顿任务进行抽查、核对、验收。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计入本年度综合评价体系中,并作为各单位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