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焦作市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通知
根据《2025年焦作市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今年的焦作市教科研课题申报名额为3个。教务处之前通知各学院预申报,预申报情况如下:机电工程学院报1项,汽车工程学院报1项,经济管理学院1项,建筑工程学院2项,国际商学院1项;合计6项。
在正式申报前,特提示四点:1.预申报不等于正式申报,届时以正式提交的立项申报表为准的情况。2.2月24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立项申报表提交到沁阳校区教务处李国利老师(电子稿、纸质稿同时提交,不得出现主持人、成员等的信息,否则一票否决),过期不再接收课题申报。3.根据焦作市教科所(原名)的通知,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拟,不超过 30 个汉字;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课题主持人和成员本年度只能申报(参与)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主持或参与市级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4.原则上,同等情况下在编教师和去年获教科研一等奖的教师双优先推荐。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5年2月19日
附件2
编号 |
焦作市教育科研课题
立项申请书
课 题 名 称: | |
课题主持人: | |
主持人单位: | |
填 表 日 期: | 2025 年2 月 |
焦作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院 制
填 表 说 明
1.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不超过30个汉字。
2.出生年月:参照格式为“1989.03”。
3.工作单位:必须填写与公章一致的单位全称。
4.联系方式:必须填写课题主持人的手机号码。
5.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课题研究工作,不得超过5人,不含课题主持人。
6.封面编号:封面右上方“编号”栏不用填写。
7.打印装订:请使用计算机如实准确填写,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8.焦作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院联系方式:0391-2992872,电子邮箱:jks402402@163.com。
一、课题基本信息
课题名称 | |||||||||||
主 持 人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
专业技术 职称 | 行政职务 | 从事 专业 | |||||||||
最高学历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
电子邮箱 | 联系方式 (手机) | ||||||||||
主 要 参 加 者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专业技术职称 | 从事 专业 | 工 作 单 位 | ||||||
预计完成 时 间 |
二、课题设计论证
本栏请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排版规范,限5000字以内,小四号字体;可适当调整行距,必须保持整页显示。 (一)选题依据:本课题核心概念界定、国内外研究状况、选题意义(研究背景)、研究价值等。 (二)目标内容:本课题的研究对象、研究目标、研究内容、重点难点等。 (三)方法过程:本课题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计划步骤等。 (四)拟创新点:本课题在学术观点、研究方法、实践对策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 (五)预期成果:本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使用方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 (六)参考文献: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限填5项)。 |
注:本栏可加页,必须保持整页显示。
三、课题研究的基础和条件
本栏内容限2000字内,小四号字体。 (一)研究基础:1.课题主持人的主要学术简历及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贡献等;2.主要参与者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组成结构(如职务、专业、年龄等)。 (二)保障条件:完成课题研究的时间保证、人员、设施、经费支持及所在单位的科研学术氛围。 |
注:本栏可加页,必须保持整页显示。
四、相关证明材料粘贴处
近3年结项课题、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成果证明材料(限填4项),可适当缩小扫描件,将其电子版粘贴此栏内,本栏无需加页。 |
五、推荐人意见
专业技术职称未达到条件的申请人,须有2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人需对被推荐人的科研态度、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 |||
推荐意见: | |||
第一推荐人: | 职称: | 研究专长: | |
工作单位: | 推荐人亲笔签名: | ||
推荐意见: | |||
第二推荐人: | 职称: | 研究专长: | |
工作单位: | 推荐人亲笔签名: |
六、主持人单位意见
本单位保证课题主持人之申请书所填写内容完全属实,主持人和参加者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合承担该课题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课题所需时间和条件,同意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和信誉保证。 负责人签章: 公 章: 年 月 日 |
七、县(市、区)教科研部门意见
本单位保证课题申报的真实性,认可课题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的申报资格,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章: 公 章: 年 月 日 |
八、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长签字: 年月日 |
九、焦作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院审批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