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交各级各类课题(项目)过程性材料 和获奖(结题项)证书原件的通知

发布者:李鹏发布时间:2024-11-19浏览次数:10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关于收交各级各类课题(项目)过程性材料

和获奖(结题/)证书原件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学校的档案管理工作,也为了加强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过程性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集中收取全体老师历年来以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名义申报、结题、评奖的国家、省、市、县、校等各级课题(项目)原件(含结题、获奖证书),放到学校档案室集中保管。

具体要求如下:

1.教师课题研究过程性和结题(获奖)材料要求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收取,各处室(二级学院)收齐后做好汇总登记并将各种材料分校区提交到各自教务处,教务处分校区集中提交到学校档案室。提交相关材料时注意做好交接手续(签名、盖指印)。

2.汇总表表中个人某项课题原来应填五项的内容(如“项目立项通知书、项目申报表等”,交的事项要在相应项目后打√,没交的项目后边打×),只需要写出交的项目并在后边打√即可,没交的则不写。

3.没有立项通知书,只有立项通知文件的则需要提交打印文件(即打印文件第一页和标有自己项目名称的那一页)。

4.没有胶装版的过程性材料的,则需要提交打印出来的研究成果即可(在表格中注明“原件”)。  

5.如果没有结项证书原件只有结项证书电子版证书的,则需要提交打印的证书(在表格中注明“非原件”即可)。

6.如果一个课题组只有一份获奖证书的,原则上由主持人或对应学院的负责老师填写,成员无需重复填写,但需要注明成员姓名和顺序。

7.如果因年月长久原件遗失或找不到的,则需要提交一份手写的情况说明且亲笔签名,而后学院一把手亲笔签名。

8.截止时间:1120日(本周三)下午5点前。

9.将来老师们晋职称或填写其他材料用到这些材料的,需要到档案室借阅或领取,用后归还。

10.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