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文[2024]58号-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11-06浏览:10


院教文[2024]58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力度,全面掌握我校本学期教学运行的整体状况,根据教务处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0-13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  长:李庆超  杨昌辉

副组长:李  亮  谢金枝  

成  员:高勇钢  武海霞  李国利  陈瑞学  孙晓军  王志先  李  鹏  汤国鑫  王敬惠  李超然 郜茜子  李云鹏  牛学森

二、检查时间

2024114-1130日(第10-13周)

  1. 检查内容

(一)狠抓教学常规检查,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

1.各院部须认真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工作,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并直接参与日常教学检查,要按计划深入班级听课,每天每节课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和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的授课教案、基本教学能力、课堂教学的具体组织实施以及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构成教学事故的,按规定处理并通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有通报。

2.各院部要组织检查学生到课听课率,统计结果并在学院通报。

3.2022级三年制(20级五年制)学生离校前各项教学材料的归档整理情况、顶岗实习安排落实情况。

(二)加强教师培养

严格落实新进教师实行课前试讲制度,试讲合格后,院部是否填写有《教师试讲考核表》。

 “以老带新”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教研室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以老带新”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落实。

(三)开展教研室活动

1.各教研室活动要严格按照本学期《教研室活动安排表》开展,活动开展时间、次数要与安排表基本一致,活动要有记录,内容填写完整。各院部聘请的学术带头人每次活动均需参加

2.各教研室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按照“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听(评)课制度”对本学期本部门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听(评)课,听(评)课结束后,各教研室组织教师召开专题教研活动,对教师讲课情况进行讲评,并就就学方法进行研究。

3.各院部在本部门开展全体的评课活动,并将本部门教师教学授课质量以排名的形式于1124日前提交到教务处,教务处将结合学生评教、教学督导评价等多元评价方式对本部门教师综合情况进行排名。

根据排名,教务处结合教学督导组开展随机听评课活动。对于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要进行表扬,对于教学效果差的,要进行多轮次的听评课,并予以警告,通过限期整改、专人指导、指定内容试讲等措施对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教学方法进行帮助,使其快速提高。并于学期末组织再次的试讲,如达不到教学要求的,教务处结合人事处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加强五年制学生教学管理

针对五年制学生(含升段)的教学问题,各院部拟定有具体的方法和措施,承担有五年制课程的各院部、教研室开展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善五年制现阶段学生上课睡觉等问题。

(五)开展科研团队立项建设

根据《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关于开展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立项的通知》(院教文﹝2024﹞53)文件精神,各院部积极开展本部门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工作。并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方案。

(六)开展科研和竞赛推进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331号)文件精神,检查各学院竞赛筹备情况,包括选手选拔、重点培养等过程。

截至目前,我校2024年省厅级以上教科研立项已达到22项。本次重点检查各院部课题组项目推进情况,是否按照立项要求召开相应的会议,开展研讨、论证、调研工作,坚决杜绝项目立项后“无动作”,项目结项前“大动静”的现象。

(七)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

积极于地方产业对接,开展校企合作,构建“专业共建、课程共担、师资共享、教材共编、基地共用”的产教融合模式。

(八)开展标志性成果创建的阶段性检查。

(九)开展推进教学质量抽查工作

对各学院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非毕业年级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测试抽查, 具体抽查安排如下:

1.抽查专业: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中药生产与加工专业。

2.学生数量比例,每个专业抽查30-50人。

3.抽查方式:由各学院组织教师统一出题、统一阅卷、提交试卷分析报告、统一反馈。

4.完成时间:学业水平测试工作于13周前完成,教务处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及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14日—1117日)为学院自查阶段;第二阶段(1118日—1131日)由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深入学院进行检查。

(一)学院自查

1.各二级学院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对本部门教师的教学工作、材料归档情况以及本部门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召开学院检查总结会。

2.学院根据检查结果写出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并于1115日第11周周五上午11:00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稿含电子稿上报教务处(自查报告统一命名为“2024-2025-1学期xx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沁阳校区由高勇钢老师汇总,山阳校区由王静惠老师汇总。

(二)教务处检查

1118日—1131日(第12-13周)教务处对各学院进行检查。检查时间按教务处通知,学院需整理好本部门所有相关检查材料积极配合教务处检查。

  1. 要求

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期中教学检查目的,认真做好自查,按时上交自查报告,报告主要查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