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文[2024]19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力度,全面掌握我院本学期教学运行的整体状况,根据教务处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2-14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 长:李庆超杨昌辉
副组长:李 亮 谢金枝夏绍能
成 员:高勇钢 武海霞 李国利 陈瑞学 孙晓军 王志先 李 鹏 汤国鑫 王敬惠 李超然 郜茜子 李云鹏 牛学森
二、检查时间
2023年5月13日-6月2日(第12-14周)
三、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
1.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学院是否安排专人每天检查学院教学运行情况,是否制作有日常教学检查值周表、查课记录表,检查是否有记录、记录是否详细。
2.教师个人教学资料是否齐全(包含教案、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师花名册等);教学进度是否与教案、教学日历一致,考勤和平时成绩是否有纸质记录,记录是否规范。
3.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检查。检查教师布置次数及批改比例是否符合要求,教师提前将学生作业收集以备检查。
4.每周的教研室活动是否与制定的教研室活动方案一致,教研活动要有记录,教师听评课以听课记录本为准。
(三)2024年毕业生毕业材料归档情况
四、检查方式及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13日—5月26日)为学院自查阶段;第二阶段(5月27日—6月2日)由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进学院进行检查。
(一)学院自查
1.各二级学院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对本部门教师的教学工作、材料归档情况以及本部门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召开学院检查总结会。
2.学院根据检查结果写出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并于5月24日第13周周五上午11:00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稿上报教务处(自查报告统一命名为“2023-2024-2学期xx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沁阳校区由高勇钢老师汇总,山阳校区由王静惠老师汇总。
(二)教务处检查
5月27日—6月2日(第14周)教务处对各学院进行抽查。检查时间按教务处通知,学院需整理好本部门所有相关检查材料积极配合教务处检查。
要求
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期中教学检查目的,认真做好自查,按时上交自查报告,报告主要查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