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建设“富裕沁阳、文化沁阳、美丽沁阳、和谐沁阳”的工作要求,根据《焦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焦教发〔2013〕4号)、《沁阳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沁教文〔2013〕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打造一支“师德师风好、教育理念新、业务素质精、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每个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根本要求
教师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主力军,是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效果,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全市各中小学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建设“四个沁阳”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把教育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对教育发展寄予厚望。当前,全市正在努力建设富裕沁阳、文化沁阳、美丽沁阳、和谐沁阳,争当焦作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排头兵、走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前列,其中对教育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提升沁阳教育品牌的影响力”。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做支撑。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沁阳教育良好形象,对建设“四个沁阳”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要求
近年来,我市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沁阳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同时也必须看到,面对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新形势和实现教育强市的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对于优质教育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我市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方面和薄弱环节,如个别教师价值观缺失,责任心不强等。因此,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对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焦作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暂行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大力倡导“八种行为”,严格执行“八个不准”,切实增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倡导“八种行为”,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生为本”,坚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严谨治学。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形成自己教学特色。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6、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7、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8、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提高自身修养,发扬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严格“八个不准”,维护良好教育行风
1、不准打骂、讽刺、歧视、体罚学生或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不准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或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3、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或商业活动;违规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4、不准无备课上课、不批改作业或衣冠不整进学校、进课堂。
5、不准酒后上课、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
6、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变相索要、收受财物,利用职务牟取私利。
7、不准在工作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或做其它有损师德形象的行为。
8、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迷信活动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要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践行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的楷模,以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崇高的人生追求影响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树立崇高的教师职业理想
要引导广大教师学习蔡林森校长吃苦是福、视教育如生命的执着追求,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光荣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地职业操守,树立先进教育理念,不断提升教学质量;要热爱关心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要相互学习,协力攻关,培养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要刻苦钻研业务,严谨治学,做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
(四)创新师德师风工作机制
各中小学要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学校师德师风教育要做到日常化、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促使师德师风建设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活动中师德高尚教师的先进事迹, 展示新时期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舆论环境,使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依法执教、文明执教,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强化学习教育,坚持依法执教
教育局把师德教育作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的专题培训和主题教育。各单位要借助向蔡林森校长学习活动的平台,号召广大教师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榜样促提升。要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文件,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理想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组织开展活动,切实抓好创建
一是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宣传季”活动。把4-6月份定为全市“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季”,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寻找学习身边的张丽莉”活动,通过主题征文、师德演讲等活动,展示、宣讲先进教师的事迹,发挥先进教师典型的引领、示范和标杆作用,并以此为契机,教育广大教职工自觉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扎实推进师德建设工作。二是要把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与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结合起来,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提升教师师德素养。三是做好师德师风先进校创建,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征文、师德报告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教风、校风。教育局将评选10所师德师风先进校。四是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评选本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教育局评选“沁阳市十佳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四)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规范管理
一是强化师德师风奖惩机制。加强对师德高尚的教师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先进学校的宣传表彰,各中小学要定期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并以此作为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依据,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教育局将加大“八个不准”查处力度,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焦作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暂行处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要在全市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二是严格师德师风评价考核。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党风廉政考核和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各中小学要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师德师风考评机制,建立师德师风个人档案,积极做到“三结合”,即把师德师风考核与绩效工资考核相结合,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相结合,与教师年度考核等次确定相结合。对师德高尚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要进一步加大表彰力度。三是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坚持开门办学,建立更加畅通的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学生的沟通渠道。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报告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组织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形成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网络,通过问卷调查、领导听课、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反映、校长信箱、监督电话等各种途径,及时了解把握本校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和教书育人的情况,做到防微杜渐,预防在前。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各中小学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工作,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学校领导和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教代会、工会等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附件:1.沁阳市“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2.沁阳市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3.沁阳市2013年度中小学“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沁阳市教育局
2013年4月8日
沁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印发 |
附件1
沁阳市“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学成绩突出,师德事迹感人。
2、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注意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在学生中具有崇高的威信。
3、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敬业奉献。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活动,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销或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不参与赌博和不健康娱乐活动。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孝亲敬老,邻里和睦,在群众中有崇高的威信。
5、严谨治学,刻苦钻研,深化课改,能够熟练运用“先学后教 当堂训练”教学法,近三年教育教学成绩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在推动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中能够起到带动作用。
6、具有终身学习理念,积极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是广大教师学习的标兵。近三年来取得有沁阳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7、完成5年36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