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安全教育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01浏览次数:0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安全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四、充分利用升国旗、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击、防溺水、防中毒等作为教育重点内容。
        五、在学院门口及周边环境,设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及法制教育报告会,组织学生观看安全录像,写出安全保证书。学院与各处室、班主任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