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巡查制度
一、学校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日以及开学、放假前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安全排查一次。
二、学校所有教职工在每天工作中和下班前,都要注意安全问题,例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三、学校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负责,保卫部门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员具体落实,必要时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由保卫部门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和整改决定,经各参加人员签字后备案。
五、检查内容:
1、各科室及部门制订安全措施及执行情况。
2、各科室及部门安全管理上有无漏洞及安全隐患。
3、责任人对治安保卫条例的执行落实情况。
4、需要调整的部位和项目如:定期检查消防设施,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等。
六、整改落实办法,采用当场检查,当场定案,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七、学校保卫部门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巡逻检查制度。
八、保卫人员在每天值班巡逻时,要监督校园门卫工作情况,严格要求夜晚值班人员加强校园巡逻,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九、值班巡逻时发现问题要迅速逐级上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严重后果。
十、凡因安全巡逻制度不落实而发生安全问题,学校将根据情况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