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原则上不统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学生可利用节假日跟随家人外出旅游,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参观景点游览规定,提高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防止因旅游或外出活动发生交通、失踪、伤病等安全事故,确保外出安全。
确因教学活动需要,集体组织学生外出,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严格审批制度。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组织人要在出行的一周前写出书面报告,明确外出的目的时间、前往地点、辅导教师、外出路线、具体事由,严禁借活动乱收费,如确需购买门票或租车的费用的,需报经学校同意后统一收取、统一管理,要将外出交通方式和外出期间通讯联络方式等报学校,经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团外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出行。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学习、参观期间,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外出活动必须精心组织,制订应急预案,选择安全路线。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前往地势险峻,或无安全设施地方活动。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选择交通工具时,车辆(船)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车(船)状况良好,符合公安、交通部门运行标准,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确保交通安全。
活动结束返校后,应立即口头或电话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平安。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2010年9月